关于2021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第二批)立项的公告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专家论证、网站公示等环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工程治理技术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项目(详见附件)达到了我会团体标准立项要求,正式列入我会2021年第二批团体标准编制计划,现予以立项并正式公告。
请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要求,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加强编制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欢迎与立项团体标准有关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加入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请与我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王光镇
电 话:010-62269157
邮 箱:wanggz @chinacses.org
附件:
2021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第二批)立项名单
序号 |
标准名称 |
制定或修订 |
牵头单位 |
1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工程治理技术规范 |
制定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2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技术规范 |
制定 |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
3 |
美丽海湾评价技术指南 |
制定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