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秘书处正式成立
2012年4月4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正式发函(教高司函【2012】35号),批准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正式成立,并设立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挂靠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以及环保系统有关单位15人组成。清华大学郝吉明院士任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任官平秘书长、中国环保产业协会韩伟副会长、同济大学周琪教授担任分委员会副主任。
秘书处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清华大学、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委派专、兼职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技咨询评价与推广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易斌副秘书长、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委员易斌担任秘书处秘书长。秘书处作为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在分委员会领导下,接受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指导,承担分委会日常业务工作。
文件要求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及秘书处按照《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本领域专业认证试点工作。